衡阳市第九中学2024年春季收费公示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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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2-26 17:13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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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衡发改价费〔2024〕3号、4号,湘发改价费规〔2024〕89号 ,市发展改革委《关于衡阳市第九中学部分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事项的复函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2024年春季开学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本校为完全中学,高中属于普通高中,初中免交学杂费、教科书费。 二、本校高中学费标准为800元/生·期。教科书费按教科书实际标价收取,教辅材料 按照“一科一辅”的原则,并由学校无偿代购教辅材料和作业本。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。承诺不强制、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。 三、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生食堂就餐的学生按“保本不营利”原则收取伙食费,具 体收费标准由食堂按此原则公示。 四、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。 五 、本校坚持学生自愿原则,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、教辅材料,并严格执行“一 科一辅”的教辅材料政策。 六 、本校遵循学生自愿原则,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方式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等, 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、自主选课。 七、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,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。 八、缴费方式:通过湖南省非税移动平台和学校公布的二维码。 咨询监督电话: 衡阳市发展改革委:8863013 衡阳市财政局:8867679 衡阳市教育局:8811460 投诉举报电话:12345 衡阳市第九中学 2024年2月25日 文字:唐子钦 一审:赵岳云 张瑞娟 二审:凌思琪 终审:蒋达观 王赛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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